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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移民条例7.1起生效 海外生读一年可申请永居
来源: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2-5  

    移民部长卢铎修订移民条例,允许在澳读一年的外国留学生申请一般技术移民永居。新改变包含在「移民条例」的修正案中,具体内容如下:

1. 海外学生必须亲自在澳洲完成至少2年课程才有资格申请加分或豁免工作经验。(在2003年3月31日之前或当日开始在澳洲攻读学位,文凭或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学生若要在2004年4月1日之前申请技术移民,必须在澳洲修读一年全日制课程)。


2. 在澳洲偏远地区或人口低增长地区学习或居住至少2年的海外学生可获5分的加分。


3. 技术职业在「移民紧缺职业名单(MODL)」之列的申请者的加分从5分增加到10分。获得紧缺职业工作录取信的申请者的加分从10分增加到15分。


4. 在澳洲完成了学士学位之后又完成了第二级荣誉课程(或更高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获得的加分从5分增加到10分。


5. 亲自在澳洲全日制攻读至少两年博士课程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获得的加分从10分增加到15分。

卢铎指出,新措施是对一些在完成学业后想在澳居留的外国学生所作的过度安排。

他说,根据一般技术移民数目,外国学生是须在澳修读一年全日制课程,可在2004年4月1日前申请技术移民永居签证,新规定将在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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