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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学生签证所需文件清单
来源: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1  
本清单规定了学生签证的主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所必须递交的材料。申请人可同时递交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其他材料。
根据1958年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签证审批部门可在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而不必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进一步材料。因此,在递交申请时请尽量完整地提供签证申请材料,这一点对申请人是至关重要的。
申请人需用英文填写所有表格。申请人提供的任何中文材料均需附上英文译文。根据移民部对申请人所递交材料的不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是复印件及公证书。
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签证审批部门。否则移民部将依据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签证评审。
个人及一般性材料:
· 签证申请费以澳币支付,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汇款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 - 申请费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 一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 一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家庭成员表(54表).
· 如请代理代办签证,请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授权他人代理和代为联系表格(956表) - 见157A表最后一页 - 也可参阅157A表第70项。
· 一份本清单的复印件,并在其中标出您在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
· 如已有护照,请提供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护照的每一页复印件及公证书。请不要在此时提供您的护照原件。
· 如果您所提供的通信地址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中文的不干胶贴条。
· 如果您所提供的通信地址在澳大利亚(或至少不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英文的不干胶贴条。
· 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每人需提供四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 提供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及公证书。
· 如果你未满18周岁,并且/或者你的父母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 请提供
o 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以及
o 注有你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你的父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o 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以及
o 注有其父母姓名的、你的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如果你未满18周岁,并且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
o 由每所你即将就读的学校签署的保证书,证明有关学校将负责你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
o 或者 由你父母书面指定的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证明他/她将负责你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以及
o 相关人员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和能证明你们之间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件;以及
o 在过去10年中你的指定在澳亲属曾居住过超过12个月的每一个国家警方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见47P表)
有资格成为指定看护人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姨母/姑母,叔伯/舅父,侄女/外甥女,侄子/外甥,继父母, 异父母兄弟, 异父母姐妹, 继祖父母, 继叔伯, 继伯/婶母, 继侄子(女).
·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提供
o 亲生父母双方分别出具的同意子女赴澳留学的信函原件;以及
o 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公证书。
· 如果您有配偶,请提供结婚证书的公证书。如果您是新近结婚或非婚同居,请提供相应的婚姻或同居关系附加证明材料。
· 如果您有未婚并且未满18周岁的子女(包括将不与您在澳共同居住的子女),请提供注明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如果您有子女赴澳与你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的,请提供他们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 如果您有子女赴澳随行并与您在澳共同居住,如子女未满18周岁,并且其父母的另一方将不在澳大利亚居住,请提供其不赴澳大利亚的父/母方的同意其赴澳信函的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书。

学历及语言要求:
· 请提供每所你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 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留位证明信原件,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每封信需注明你就读课程的层次,课程名称,课程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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